美术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教育生态,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逐步形成追求卓越的教学文化,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院行字2016年35号)和《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师教政〔2020〕17号)精神,美术学院拟试行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为做好教学质量免检教师的认定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条件
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候选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和(二),并满足(三)至(八)中的任意 1 条: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好,秉承初心,严以律己,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落实课程思政,无教学事故记录和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二)教学各环节全过程认真规范,始终能够认真备课、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评定学生学业成绩、指导实践教学等。
(三)指导的学生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各类展览。
(四)指导的学生项目入围教育部主办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五)指导的学生作品入围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六)指导的学生获“河南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
(七)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奉献奖”、“青年教师教学奖”、“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奖者。
(八)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主持人。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1、提交教学质量免检教师申报表
2、提交证书原件
3、提交学生证明书
(二)材料审核
坚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结果使用
(一)在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教学质量免检教师不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现场说课(讲课),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在校级教学督导员遴选中,教学质量免检教师给予优先推荐。
四、其他
(一)所有成果按学年认定。如2021-2022学年度取得的成果只能运用于本学年度的教师本人的教学质量评价。
(二)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美术学院
2021年7月6日
附件1:美术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申报表
附件2: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