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院行字〔2017〕282号)和“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要求,打造我校教师教学发展校本培训特色项目,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长效机制,全面持续助力教师专业成长。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征集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遴选一批能够服务于本校教师成长的“教师教学发展培训专家”,完善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库,发挥在服务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
一、申报对象
申报者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1.师德师风: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乐于奉献;
2.教学理念: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3.科研积淀:在师德师风、课程教学、信息技术、综合素质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有一定学术建树,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受到师生好评;
4.沟通能力:擅长教师培训工作,能够对教师教学提供咨询、培训服务。
二、项目范围
申报者可在师德师风、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综合素质等四大领域选题。鼓励老师面向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需求、结合自身专长自行选题。项目指南仅作为选题参考(见附件1)。
三、立项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者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二)组织遴选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项目遴选工作。通过教师在线投票、专家会议评审等方式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影响力进行综合评定。遴选标准参见附件3。
(三)学校备案
专家审核认定的申报项目,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审批。学校发文公布。立项项目视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经费。学校给予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项目申请人按要求进行项目结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经费可用于培训项目设计调研、资料收集、材料印制、培训酬金等。培训酬金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劳务酬金发放办法(试行)》(党政办字〔2019〕9 号)标准支付,其余经费采取报账形式支付,可用于项目设计调研、资料收集、材料印制等支出。
(二)结项要求。以面向教师开展培训为结项形式。项目一经立项即可进行结项。立项后半年内至少完成一次校本培训,培训效果较好的项目也可进行多次培训(总课酬不超过项目拨付经费)。为便于组织实施,主持人应提前提出结项申请,具体时间、对象、地点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安排。
(三)其他待遇。申报的培训项目经专家遴选和学校研究后将纳入我校教师教学培训项目库,对优秀项目的主持人,优先提供外出培训学习机会,开拓视野,促进其培训水平的不断提升,将优先纳入学校教师发展培训专家库人选。
五、其他
(一)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活动和学校立项项目推荐工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工作,充分挖掘自身优秀教师资源,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活动。学校把教学发展培训活动组织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于数量多、质量高、影响大的教学单位在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教师已在本学院实施、效果良好、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给予优先立项。
(二)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项目立项与管理工作。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教师必须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1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汇总表1份(附件4),并提交电子版。
(二)电子邮箱:msxy2586730@163.com邮箱;命名方式为培训项目+姓名。
(三)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报送时间:2021年4月20日前
报送地点:美术学院7#303教学办公室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指南
附件2.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申报表
附件3.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遴选标准
附件4. 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
美术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