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项目之一。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7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启动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在校学生,已有主持项目且未结项的学生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主持人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见申报材料附件(1),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后,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择优向学校推选优秀项目。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0项,每位指导教师推荐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 3.各学院做好有关材料的汇集整理工作。包括项目的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学生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份;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3)一份。所有材料都要交电子稿。 4.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2020年10月16日前受理申报,过期不候。 联系人:张凯 地点:教务处 108室 咨询电话:3057301或66829(小号) 邮箱:jwczhangkai@163.com (三)评审办法 1.学校将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79号)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作为学校2020年度立项项目。 2.本年度项目立项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文科类以实证调研为主,理科类以设计、制作、研发为主,不以理论研究和写论文为主。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学生申报情况确定立项数量,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3.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学校将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79号)的有关规定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和管理。 (四)几点要求 1.“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是学校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验技能、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尝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 各学院应把此项工作与实验室开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科研平台及实践教学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实践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动手操作技能。 3. 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向项目组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教师指导等便利条件,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和保障条件,并给予一定匹配经费。 4. 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学校将对组织情况、实施效果纳入教学单位年度考核。 附件: 2020申报材料 1. 项目申请书 2. 立项学生项目情况统计表 3. 立项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