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全体教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教育生态,充分尊重教师教学工作事权,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鼓励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度自觉、追求卓越的教学文化,遵照《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商师教政〔2020〕17号),根据学校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关于开展商丘师范学院首批“教学质量免检教师” 认定的通知 》要求,今年下半年启动首批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承担教学工作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或获得校长教学质量奖、教学奉献奖和青年教师教学奖一等奖的副高级以下职称的在岗教师。
二、认定条件
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候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好,秉承初心,严以律己,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落实课程思政,无教学事故记录和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2.教学各环节全过程认真规范,始终能够认真备课、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评定学生学业成绩、指导实践教学等。
3.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达到 15 年及其以上。
4.近 3 年教学质量评价获得 2 次及其以上优秀等次;或近 3 年学生评教成绩均达到优秀标准(≥90 分),被师生普遍认可。
三、认定程序
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实行基层推荐与学校组织评定相结合,以教学单位推荐为主、学校评审为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原则。
1.基层初选
以基层教学组织推荐为主,被推荐教师填写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审批表,并对个人提供材料作出真实性承诺,提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小组。
2.学院推荐
小组成员由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党政领导、院级教学督导团及资深教师组成。学院根据已备案存档的候选人任教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参考院级督导团和同行评议意见以及每年教学评价结论等,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方式进行推荐。学院单位评审小组签署意见,并进行排名后推荐上报。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实际推荐人数最高不超过本单位当年任课教师的 3%。为确保认定工作严肃性,弘扬正能量,学院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候选人全面考量,慎重推荐。
3.学校认定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综合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推荐意见、校级教学督导团评价意见以及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教学反馈情况,同时可抽调推荐人选近三年的试卷批改、指导实践教学等情况,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把初审情况提交学校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委员会。学校组织认定,候选人获得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证委员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及其以上同意者,方可确定为教学质量免检教师人选。
4.发文公布
学校公示教学质量免检教师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其它
学院根据推荐流程积极组织优秀教师申报,需认真组织拟推荐人员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和《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10月30日前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认真查看,积极向学院教学办公室申报。我院的推荐工作在9月25日前完成.
联系人: 陈颖
联系电话:0370-3126730
美术学院
2020年9月7日
附件:美术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小组名单:
组长:冉献东、张朝阳
副组长:张雪峰、王庆
成员:曹天成、程俊礼、郭炳利、卜速、程坤、夏强、杨晓坤、陈丹
(领导组坚持回避原则,如果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