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
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其顺序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
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美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总分排序。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后专业录取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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