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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制定2020版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04     责任编辑:msxy      来源:     浏览次数:

课程教学大纲作为指导教学工作、规范教学行为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体现,是组织教学、制定授课计划、编写和选用教材以及教学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也是课程建设和课程评估的重要内容。为做好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按照“四个回归”的基本要求和“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OBE理念,紧扣一流课程建设标准,立足“两性一度”基本原则,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同步实施,开展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对课程内容进行深度整合,对教学范式进行全面设计,把对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培养融入课程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学业挑战度,提升课程教学效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在遵循教育教学一般规律、一般原则的基础上,着力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培养目标与整体优化原则。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注重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设计课程教学内容(不要按照某一具体教材的章节来划分),做到分量适当,深广适宜,难易适中,并注意处理好与相关课程的关系,避免脱节或重复,力求教学内容安排整体优化,与课程目标完全对应。

(二)以学生为本与突出应用原则。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从学生学习、成才出发,正确处理学科知识的系统性与学生现有学习基础的关系、课堂教学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内容选择和编排要突出应用能力培养,实现从过去“教什么”和“如何教”向“培养什么能力”和“怎样培养能力”转变,更加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

(三)反映学科、行业发展与改革创新原则。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继承长期教学实践积淀的基本经验,及时吸收学科、行业发展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标准,教学大纲中所列的知识点要有科学性、思想性和实践性。在教学内容选择、教学环节安排、教学方法设计、教学手段运用、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等方面要进行积极探索,以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四)课程考核精细化科学化原则。按照《商丘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104号),采取多种形式、多个阶段、多种类型的考核方式设计。考核方式要说明重点考察内容和评价标准。采用考试方式要阐明题型的设计、知识点和能力评测点所占的比重等标准,并结合课程教学目标所描述的内容,详细阐述考核方式对课程教学目标的支撑方式及作用。努力做到从偏重知识记忆考核转变为注重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

三、具体要求

(一)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制定。各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及骨干教师等为成员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组,负责教学大纲的制订、审核及组织工作。

各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组分专业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讨后,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经验丰富的主讲教师执笔制订,工作组组织论证、修改,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各学院在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时,应聘请行业、企业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制定和论证,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二)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制定教学大纲应参考教育部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该课程提出的教学基本要求,同时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还应注意广适性与针对性相统一,既要兼顾不同专业的共同需求,又要有所侧重、因材施教。跨学院开设的课程,专业隶属院系应与开课院系积极沟通,从人才培养目标的角度提出具体要求,开课院系在制定教学大纲时,应认真考虑其专业要求和专业特点。

(三)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同一课程有不同课时、不同学分、不同要求的,教学大纲应分别制定。

(四)全部教学环节均需结合专业特点,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订大纲,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等。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需要单独编写实验教学大纲,非独立设置的课程实验纳入课程教学大纲,不再单独编写。各学院在制定实验教学大纲时应准确定位实验项目类型,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将新的科研成果、测试技术不断充实到实验教学内容中来,要求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占到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每年淘汰落后实验和增加新实验需达10%以上。列于教学计划中的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如专业实习(实训)、认知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等教学大纲要进行单独制定,非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教学内容融入相应课程教学大纲中,保持教学内容的统一完整。

(五)制定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术语规范,科学使用标点符号和计量单位。

(六)课程教学大纲原则上按学校统一的要求与格式进行编制,其打印统一Word排版,A4纸打印,上下2.54cm、左右1.91 cm页边距设置,正文行距设置1.5倍,字体、字号等按附件格式中要求执行。

四、执行与管理

(一)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一经批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二)课程教学大纲在执行过程中,各专业或教研室可根据学科、行业发展变化对其进行修订。由各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批准并送交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课程教学大纲属于教学基本文件。经批准使用的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学院及所属基层教学组织分级保管。各教学管理部门应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教学大纲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课程教学大纲能够贯彻执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组织相关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及示例

附件2:2020版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时间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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